Sunday, June 18, 2006

之二十八

懺悔
人窮志短,發財立品,是人之常情,很難怪責肚子未飽或捨不得塵世歡愉的人不講原則,向權力與金錢屈從。
《萬象》四月號陳冠中撰文,憶述心路歷程,坦坦白白地說,所謂火紅年代,只是自我膨脹的浪漫情懷,香港精英,不過是蝸居殖民地的拜金狂,適逢大陸鎖國政策的歷史機遇,遍地黃金並非虛言,抄近路走捷徑更是拿手好戲,可能,在那個“鍍金年代” (說得好!),人人都不懂得也不應該想得太多。
記得甘國亮在《明報》一篇訪問也提過,香港問題的禍根,其實都由他們一代種下。
遲來的自省,總比不來好。自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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