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09, 2006

之二十一

幻想遊戲
人終其一生,都會運用想像力,在腦海乃至言行之間,做自己認為很有型很好玩的事,過一下心癮,照John Minford的說法,寫小說正屬於這種make believe,那麼其實人時刻都在寫小說,材料不一,可以是電視電影故事的橋段,也可以是很想實現而不敢實現的願望。
物質豐富如今天,玩具種類繁多,小朋友依然會靠自己的想像力,創意地把弄玩具,諸如拿著戰鬥機揮舞,配上引擎聲砲彈聲爆炸聲,西方小朋友最經典的玩法,大概是拿掃把假扮巫婆或者蒙起單眼充當鐵鉤海盜。
日本卡通厲害之處,在於配合玩具產品,諸如四驅車、陀螺以至各種變身器和閃卡,已經分不清是先有產品概念還是先有故事情節,前者更有可能,小朋友買了玩具(注意,是小朋友自己買),就可以代入現成故事。
其實這種遊戲何曾停止過?孖屐亭不就是這回事嗎?在香煙廣告盛行的年代,抽煙的人,總會把自己代入那個品牌的廣告,當了自己是牛仔型男占士邦……至於女人,難免被廣告商或編劇捧為公主,消費無罪,刁蠻有理,無全智賢樣貌而有全智賢脾氣……烏乎哀哉。

語料
求售
恪守
莫衷一是
執禮甚恭
遣懷解悶
有破有立
串門
人聲鼎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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